新竹縣竹中國小推動節約能源計畫暨實施辦法
一、依據
依據行政院98.12.16院台經字第0980077778號函核定修正「政府機關及學校全 面節能減碳措施」與能源管理法第九條及能源管理法施行細則第七條之規定辦理。
二、目的
1. 為推動節約能源,使能源充分有效利用,訂立本校「節約能源推動小組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並成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推動小組),推行節約能源管理工作,以期達到用電與用油量不成長為目標。
2. 在全球資源有限之大環境下,生為地球村的一員,人人有責任要為資源把關並做好節能工作。
3. 學校是社會的縮影,藉由學校單位做好教育紮根工作定能收立竿見影之效。
4. 為加強全校教職員工生珍惜資源並身體力行,特訂定此辦法。
三、組織
成立校園節約能源推動小組(如附件一)並訂定工作計畫實施細項內容。
(一) 推動小組主要任務:
1.研議校內能源使用規則、目標及計畫。
2. 擬定年度節約能源計畫內容、執行人力及預算經費。
3.彙整年度使用能源統計資料並定期檢討校內能源使用狀況。
4.定期檢視校內各使用能源設備之能源使用效率並檢討改善。
5.宣導節約能源知識,並舉辦節約能源相關活動。
6.節約能源工作執行成效考評與建議事項。
(二)推動小組工作執掌如下(如附件二):
1.召集人(校長):督導本校節約能源推動小組各項業務。
2.執行秘書(總務主任):
(1)訂立本校推動節約能源計畫。
(2)策劃、執行節約能源措施。
3.能源管理人員(環境設備組長):
(1)協助節約能源推動小組各組相關業務,並召開會議檢討改進。
(2)宣導日常節約能源,以養成節約能源之習慣。
(3)舉辦有關能源教育之相關活動。
4.執行單位(事務組長):
(1)定期查核、維修能源設備。
(2)擬定及執行校園水電管制辦法。
(3)定期檢討用電合理契約容量,避免過與不及電費浪費。
5. 執行單位(教務處、學務處):
(1)配合能源教育週,將節約能源融入各科教學。
(2)協助提供各組相關資訊設備及技術支援。
6. 執行單位(事務組長、體衛組長、各班導師、工友):配合執行節約能源實施計畫之相關措施
(三)工作計畫實施細項
1、軟體方面:
(1)將節能省能觀念融入各科教學內容,期能向下扎根,從心做起。
(2)利用朝會、集會、及班會各適合時段宣導節能省能觀念。
(3)鼓勵全校通過腳踏出考照的小朋友,騎腳踏車上學,推動健康日活動,減少能源消耗。
2、硬體方面
(1)校園內馬桶裝設二段式省水裝置。
(2)校園內水龍頭加裝省水裝置。
(3)校園內各教室使用T5 燈管 。
(4)每日放學定時視校內電源。
(5)除電腦機房外,各辦公室30度C以下不開冷氣。
(6)使用完畢各專科教室內各項電訊器材後 隨手關閉電源。
(7)定時檢視班級教室外及校園內整潔轄區洗手台水龍頭。
(8)午休全校教室區關燈40分鐘以節約電源。
(9)落實資源回收工作
四、本要點經陳請校長核定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王芝澐 主任:余惠瑄 校長:陳育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