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中國小環境教育中長期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行政院國家永續展委員會「永續發展行動計畫」

(二)教育部111年3月2日臺教資(六)字第1110017750號函辦理。

(三)環境教育法第19條(略) 。

(四)新竹縣環境教育111-114中程計畫。

二、目的:

(一)推廣綠色校園學習環境,持續綠美化校園,營造綠意盎然的學習環境。

(二)將永續發展與環境保育的理念融入於學校本位課程中,透過領域教學與研習進修活動,建構環境教育美學永續循環校園,進而實

踐於日常生活中。

(三)結合食農教育、學校本位課程及環保教育來達到環境教育的最大效用。

校園永續空間利用,營造校園生態環境有效利用學校空間,作為環境教育多元學習場所,發揮空間永續利用。

三、實施原則:

(一)教育性:透過課程設計,結合人文素養和科技理念,發展本位的環境教育。

(二)生活性:將環保的理念融入生活教育之中,推校園環保運動: 1.推廣廢乾電池回收 2.環境教學融入課程 3.落實垃圾分類、資源回

4.落實環保節能措施

(三)經濟性:以最少的經費、最完善的規劃、行動來改善環境,營造永續校園。

(四)全面性:教師、學生、家長及社區全面動員,共同參與。

四、實施對象:全校師生

五、執行時間:111年至114年。

六、永續校園及環境教育推行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