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中國小環境教育中長期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行政院國家永續展委員會「永續發展行動計畫」
(二)教育部101年10月31日臺環字第1010206909號函辦理。
(三)環境教育法第19條(略) 。
(四)新竹縣環境教育110-113中程計畫。
二、目的:
(一)成立環境教育推展小組,推展環境教學與環境教育工作,提昇校園師生的環保觀念。加強校園綠化美化與環境衛生, 維護校園環
境品質。
(二)將永續發展與環境保育的理念融入於學校本位課程中,透過領域教學與研習進修活動,促進師生與家長了解人與環境之間的關
係,增進其知識、態度、技能及價值觀,進而實踐於日常生活中。
(三)提昇本校校園的環境管理。以有效的經費運用來配合日常教學及各項教學活動,來達到環境教育的最大效用。
(四) 於日常生活及學校教育中,配合主動積極的環境保護行動,來珍惜資源並提昇所處生活環境的品質。並致力於自然生態的保育及
環境資源的合理經營,以營造永續經營的理念及環境。
(五)導正學生對有限環境資源的正確認識,加強學生節約能源及環境保護之知識。
三、實施原則:
(一)教育性:透過課程設計,結合人文素養和科技理念,發展本位的環境教育。
(二)生活性:將環保的理念融入生活教育之中,持續推動,建造學校環境教育的大環境。
(三)經濟性:以最少的經費、最完善的規劃、行動來改善環境,營造永續校園。
(四)全面性:教師、學生、家長及社區全面動員,共同參與。
四、實施對象:全校師生
五、執行時間:110年至113年。
六、永續校園及環境教育推行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