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圖工具找花魚工坊,認明butyfor。【獨創不背尺寸美容乙級紙圖課程、啟發彩妝造型設計的創意紙圖、唯美細緻的彩妝素描、髮妝型和服裝畫,實用色彩學等進修教學課程】
以下內容僅適用於個人一般報名流程及報名方式
115 年度變革重點:
(若有異動,以技檢中心最新公告為主)
報名採紙本與線上雙軌併行,新全國網路報名系統上線,新增線上報名方式,採無紙化設計, 免再列印紙本報名相關表件,報名資料點選完成送出即完成報名送件,歡迎多加利用。
報名網址:https://gov.tw/USV
網路報名準備電子檔:
近二年內彩色正面半身脫帽照片(不得使用生活照)
身分證件
資格證件及申請項目證明文件等電子檔。
所繳資料電子檔上傳格式及檔案大小須符合系統要求及簡章規定,務必掃描 或拍照清晰完整,切勿失焦模糊、遮擋個人資訊或被裁切不完整致影響審查,其責任由報檢人自負。詳情見簡章P.5
申請特定對象補助者,考量補助資格審核嚴謹性,一律採紙本通信報名,不開放網路報名, 請報檢人務必留意。
超商購買:於販售期間至全國之全家便利商店購買。
預購期限:簡章販售前 7 日至截止前 3 日(工作天)於全家 FamiPort 機台預購(預購需等二天,如週一預購最快週三取)
大量或少量購買:技檢中心技能檢定服務窗口、各縣市簡章販售點或洽全國技能檢定通信報名統一收件中心(販售期間可電洽 05-5360800 詢問或逕至試務資訊網站 https://skill.tcte.edu.tw 查詢)。
本站提供 115年度
第一梯次:美容丙級、女子美髮丙級、男子理髮丙級/乙級
第二梯次:美容丙級/乙級、男子理髮丙級
第三梯次:美容丙級、女子美髮丙級/乙級、男子理髮乙級
丙級:年滿15歲或國中畢業
乙級:大專以上 或 高中職具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或具相等資歷;
需符合其中一項
取得申請檢定相關職類丙級以上技術士證,並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 時以上,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
取得申請檢定相關職類丙級以上技術士證,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 明,或高級中等學校在校最高年級。
取得申請檢定相關職類丙級以上技術士證,並為五年制專科三年級以上、二年制及 三年制專科、技術學院、大學之在校學生。
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3年以上。
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
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小時以上。
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 證明。
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 且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
接受相關職類技術生訓練2年,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
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
具有大專校院以上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或大專校院以上在校最高年級。
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6年以上
上述報檢資格涉及學歷部分無科系限制。
上述相關職類丙級以上技術士證,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並公告之。(請參閱 簡章P.39~40)
上述相關職類技術士證亦可使用「技術士證數位證明」佐證。
上述相關職類職業訓練及技術生訓練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並以在職業訓練機關 (構)或政府委辦單位參訓者為限。
參加國際技能競賽或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之國手培訓時數,經中央主管機關認 定,得納入第一項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
「在校最高年級者」係指學校之學年制最高年級學生,並經向學校註冊取得證明文 件者。
「相關工作」係指日、夜間從事與報檢職類相關之現場作業、管理、監督、訓練、 教育及研究業務等工作,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學歷證明書
持本國學歷證件限檢附中文版影本。
詳見簡章P.44、P.108
國外學歷:應檢具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畢業證書 原文影本及中文譯本影本各 1 份,前項中文譯本得改繳經國內公證人認證之影本。
(國外學歷 認證問題請洽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02-23432888 轉 913)。
大陸地區學歷:應檢具大陸原文畢業證書影本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教育部 之採認公文證明影本各 1 份。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辦理,大陸地區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 校學歷採認請洽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學歷採認請洽 教育部
學歷證明修業狀況之計算:計算至受理檢定報名當日為止。學歷證明格式請參閱簡章 P.108 附 件 39-1 學歷證明書,並詳閱填表說明,使用學校制式格式須加蓋註冊單位章戳方才有效(若內 容塗改須在修正處旁加蓋學校證明人員章)。欲證明為在校最高年級者,學歷證明需註明在學 年級,以識別為該學年制最高年級學生。
使用學生證為在學證明:需檢具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有報檢人姓名和蓋滿註冊章(應蓋到 當年度當學章戳),註冊章未(免)蓋或無法蓋者,應檢具學歷(在學)證明書
工作證明書
用於報檢資格中需檢附工作證明者。若您要使用其它格式工作證明書,請注意 以下各欄位項目均應具備; 詳見簡單P.44、P.109、P.110
檢附由投保之服務單位或職業工會開具之服務證明影本,
學會、協會、補習班等相關單位,除檢附服務單位所開立之工作證明,應須檢附勞保投保明細。
報名表務必完整詳實填寫,並須檢查檢附之證件是否齊全,確定無誤報檢人應於報檢人簽章處簽名,報名表各欄資料必須以正楷填寫,若因字跡潦草,導致資料錯誤,概由報檢人自行負責
報名準備資料:
身分證影本黏貼處(正面、反面)2份:報名表正表及副表各黏貼1份。
二年內 一吋彩色正面半身脫帽照片2張:分別黏貼於報名表正、副表各1張的照片欄。(素色背景,不得黏貼以印表機所列印之 照片或生活照)
職類代號、職類名稱及職類項目資料欄位有塗改,報檢人應於塗改處簽名或蓋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依身分證統一編號由左至右依序填寫(外籍人士填寫統一證號),若所繳驗 之資格文件上身分證統一編號與身分證不一致者,應檢附戶籍謄本(含記事資料)或(新式)戶 口名簿(詳細記事)影本佐證。
出生年月日:依國民身分證上所記載之出生年月日填寫。
聯絡方式:請填寫公司、住宅、行動電話、E-mail,以利如遇試務相關異動時可即時通知報檢人。
通信地址:准考證、退補件通知、學術科測試成績單,依此地址寄送(限臺灣地區,郵遞區 號務必填寫)。
戶籍地址:請填寫戶籍地址以便日後必要時聯絡。
學歷:請勾選最高學歷(僅作資料統計用)。
身分別:報檢人請依個人身分類別勾選。
身心障礙者、申請補助者 ,詳情參閱簡章
英文姓名
檢人請以端正字體書寫與護照相同之英文姓名,或自行填寫非簡稱之英文姓名,如未填寫 將以漢語拼音轉換,不得異議 。或
查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https://www.boca.gov.tw/ 護照項下之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拼音參考
06000 男子理髮
06700 女子美髮
10000 美容
需在報名時提出,並檢附證明
申請免學科: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學科測試成績及格者不再保留
申請免術科:三年內同職類之術科及格成績單影本
或
符合參加技能/技藝競賽免術規定者,檢附免試術科證明或主管機關所出具免試術科公文影本申請免試術科。
申請術科免試衛生技能實作測試:
須於報名時提出申請,不接受事後補申請
美容:請檢附美容乙或丙級技術士證影本。
男子理髮:請檢附男子理髮或女子美髮乙或丙級技術士證影本。
女子美髮:請檢附女子美髮或男子理髮乙或丙級技術士證影本。
※上述技術士證亦可使用「技術士證數位證明」佐證。
技能檢定報名費用項目分 3 項:
報名資格審查費: 150 元 ;
學科測試費 :190 元
術科測試費:
美容 乙級:2230元/丙級:985
女子美髮 乙級:1425/丙級:730
男子理髮 乙級:1225/丙級:730
一般報檢人繳款金額 = 1+2+3
美容乙級2570
美容丙級1325
女子美髮乙級1765
女子美髮丙級1070
男子理髮乙級1565
男子理髮丙級1070
請免試學科者 = 1+3 = 340元
申請免試術科者 = 1+2
測試費:詳情見簡章P.20
一、超商繳費
請至試務資訊網站(https://skill.tcte.edu.tw ) 點選紙本通信報名專用繳費單印製功能, 依系統提示勾選及填入報檢資料。
持列印之繳費單於規定報名期限內至指定 超商繳費。建議以雷射印表機或高解析度 之噴墨印表機列印繳費單。
超商列印之代收款專用繳款證明(顧客聯) 正本浮貼於報名表正表。
二、郵局繳費
請持報名書表內附之郵政劃撥儲金特戶存 款單至郵局繳費。
應繳交之劃撥金額:請參閱各梯次辦理職類與收費標準表之欄位金額繳款 (P.19~31)。
郵局發給之存款收據正本需浮貼於報名表正表。
三、ATM 繳費、網路轉帳繳費
請至試務資訊網站(https://skill.tcte.edu.tw) 點選紙本通信報名專用繳費單印製功能, 依系統提示勾選及填入報檢資料。
持列印之繳費單於規定報名期限內至 ATM 轉帳或網路轉帳,不開放信用卡繳費以及 臨櫃匯款。(轉入帳號須與 ATM 轉帳內容 相同)。
ATM 轉帳成功後需印出交易明細表,將正本浮貼於報名表正表;
網路轉帳繳費者,需印出交易結果證明,浮貼於報名表正表。
轉帳之手續費需自行負擔。
寄出前,需確認是否完整填寫:
報檢人姓名、住址、聯絡電話、職類代號、職類名稱、級別、免試別、報檢人查核表
網路報名者,請自行購買信封袋(B4以上尺寸)
掛號郵寄:640303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5號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技能檢定專案室)
報名後
資格審查不合格通知: 受理報名書表收件後,報檢人資料經審查如須補繳報名費用或相關證明文件,承辦單位將 以電話、簡訊、電子郵件或書面擇一完成通知為原則(以簡訊或電子郵件或書面方式通知 者,視為完成通知)。
報檢人應確保所提供之行動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等通訊資料正確無誤且可正常使用, 以備承辦單位通知,並適時查閱 技能檢定成績查詢與全國技能檢定發證進度查詢 。
未收到補件通知,如:因個人電信相關設定而致簡訊無法接收或電子信箱無法寄達、信件被歸類於垃圾信件等,不可歸責於承辦單位,致補件逾期者,逕予退件,報檢人不得異議
補件方式:請於通知限定之期限內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辦理
傳真方式:資料空白處請載明「補件編號:○○○○○、報檢人姓名」(或「團報序 號」)及聯絡電話,以便資料不清晰時之聯繫。(傳真電話已於通知補件時告知報檢人)
限時掛號、宅配或包裹方式郵寄(寄件管道包括郵局、各大超商等)(以郵戳為憑), 請於信封上書明:
收件地址:「640-303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 123 之 5 號」
收件人:「全國技能檢定補件組收」
信封上空白處書寫「補件編號:○○○○○、報檢人姓名」、寄件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
※此為受理報檢人報名後欲補件專用寫法。報名請利用簡章提供之報名書表專用信封封面或至試務資訊網下載專用信封封面。
※郵局掛號函件執據或宅配收執聯請自行妥善保存, 以利查詢是否送達)
※ 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遲誤或郵戳註記模糊致無法補件完成,其責任由報檢人自負。
電子郵件傳送方式:(如遇系統擋信情形,請改以郵寄或傳真方式辦理補正)
信箱:skill@mail.tcte.edu.tw
郵件主旨書明「全國技能檢定補件」及「補件編號:○○○○○、報檢人姓名」。
※以電子郵件傳送方式補件者,務必確認郵件內已附上補件電子檔案並自行確認確實傳送出去,單封郵件檔案大小請勿超過 6MB,避免因檔案過大而無法寄送成功;
※補件資料 請掃描或拍照清晰以附件方式夾帶電子檔案,切勿貼網址連結或用雲端分享方式提供。
※補件後應於上班時間再以電話確認是否成功寄<送>達
請依補件通知所提供之電話優 先撥打或撥 05-5360800 分機 842、521~523、525~529
非補件受理時間如有疑問請洽客服電話04-22599545 (簡章P.2)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國定假日例外)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中午休息時間:中午12時至下午1時30分
資格審查通過後,將依所填通信地址寄出准考證。
准考證寄出日期,請參閱「日程表」
未收到:請來電洽詢(05-5360800)
或 自行於試務資訊網站 https://skill.tcte.edu.tw 列印「准予考試證明」,即可視同准考證。
學科測試採筆試測驗題方式之試題、標準答案及術科採筆試非測驗題試題於測試完畢翌日即於 技檢中心網站(https://www.wdasec.gov.tw )公布
測試完畢翌日起 7 日內(以郵戳為 憑),以書 面填寫「學科及術科採筆試非測驗題方式之試題疑義申請表」郵寄至技檢中心 (地址:408281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 501 號 7 樓);或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至技檢中心網 站(https://www.wdasec.gov.tw/技能檢定/檢定試題與參考資料/應檢人試題疑義申請 )提出申請,完成電子資料傳輸時間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應檢人提出疑義,同一試題以提出 1 次為 限。 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0)
學科測試成績以達到 60 分以上為及格學科測試成績在測試完畢 4 週內評定完畢
並寄發成績通知單(以平信郵寄)
學科成績網站公告,請參閱「日程表」
不限假日,由術科試務辦理單位於測試前 14 天掛號通知
術科測試日期及地點由術科單位安排,應檢人接獲通知時,請準時應檢,不得有異議。
術科測試成績之評定,按各職類試題所訂評分標準之規定辦理,採及格、不及格法
所有應檢人測試完成後 1 週內,將成績函送技檢中心,經該中心審核無誤將於 2 週內據以寄發技能檢定成績單,並公布於技檢中心網站供應檢人查詢。
於學、術科測試成績通知單送達之日起 10日內
至:https://www.wdasec.gov.tw/ 技能檢定/檢定試題與參考資料/應檢人成績複查申請 提出申請(以完成電子資料傳輸時間為憑)
填具成績複查申請單(P.113)(以郵戳為憑)
檢附成績通知單(或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貼足額掛號回郵(28 元)信封(請書明申請人姓名及地址)
寄至:408281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 501 號 7 樓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收
逾期不予受理。且複查成績學、術科各以一次為限。(附件42 簡章P.113)
如應檢人不服「學術科成績複查結果通知單」,得逕依「訴願法」第 4 條及第 14 條規定,自複查結果通知單送達之次日起 30 日內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訴願資訊請至行政院網站 https://www.ey.gov.tw 在「資訊與服務」查詢
凡經參加技能檢定學科及術科測試成績均及格者,並繳交證照費後由技檢中心製發「中華民國 技術士證」。
繳交證照費新臺幣 160 元整
了解發證進度 :
請至 技檢中心網站「資訊查詢」項下「技術士證發證作業進度查詢」 或 洽詢專線: 04-22595700 轉 451~454
合格者可至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s://www.taiwanjobs.gov.tw )設定開放所持 證照紀錄,以便提供求才公司查詢。
准考證補發申請單、報名費收據補發申請單、成績單補發申請單 (附件43 簡章P.115)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報名專用郵局繳費單(附件44 簡章P.116)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網路報名系統:https://gov.tw/USV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報名及學科測驗試務資訊網(以下簡稱試務資訊網站): https://skill.tcte.edu.tw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網站(以下簡稱技檢中心網站): https://www.wdasec.gov.tw
各該職類技能檢定規範:請至技檢中心網站(https://www.wdasec.gov.tw )/技能檢定/技能檢 定報檢流程與費用/技能檢定規範查閱。
詳情流程請參閱簡章P.4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做為測試試題或報名規範之依據
文字修改日期:2026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