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防衛性民主之精神,本會為保障會員權益並規範會長權限與職務,制定德國波昂臺灣同學會會員公約。本公約自2020年8月8日經第一屆會員大會決議後公布施行,為本會行政與程序的綱領。因本會除會長一人,無其他幹部制衡,敬請各位會員於關乎會長任期或財務等重要會務事項,自主監督會長職務之執行,並於必要時提出彈劾甚至罷免案,以捍衛全體會員之權益。
2020年08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