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點

幼兒園餐點設計原則:

 1.六大類食物: 

(1)一律採用國內在地豬肉、牛肉之生鮮食材,多選擇當季、在地、 多樣化食材,並鼓勵幼兒嘗試新食物。

(2)乳品為鈣質主要來源,若以豆漿代替,須注意其餘餐點的設計, 如增加小魚乾、豆腐、深綠色蔬菜等含鈣量較高的食材,以避 免幼兒鈣質攝取不足。

(3)設計餐點時,應盡量避免供應油飯、米血糕、培根、甜不辣、 醃漬醬瓜、罐頭麵筋、肉鬆.......等高油糖鹽食品,每週不超過 2 次。 

2.點心類:

 (1)設計點心時,應盡量避免甜甜圈、沙其瑪、薯條及薯餅、牛角 麵包、可頌麵包、夾心餅乾、菠蘿麵包、市售布丁、仙貝....... 等高油糖鹽食品,每週不超過 1 次。 

(2)甜品應以低糖之全穀雜糧類為宜,如綠豆湯、地瓜湯、紅豆湯、 八寶粥、紫米粥、燕麥粥、南瓜粥、香芋湯、蓮子湯等。 

(3)鼓勵幼兒多喝白開水,不提供含糖飲料及含咖啡因飲品,如可 可、麥芽飲品、紅茶、奶茶、各式茶凍及咖啡凍。 

3.其他: 

(1)提供易咀嚼、易消化、少刺激的食物。

(2)供應給具過敏體質的之幼兒,應依其衛生福利部公告「食品過 敏原標示規定」於菜單標示注意易引起過敏的食物(如:甲殼 類、芒果、花生、牛奶、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之 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及其製品)。 

(3)考量實際菜單設計之可行性及方便性,每類食物供應量可於每 週間調整,平均每日供應量在建議值正負 10%。

(4)食材應優先採用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相關法令,並具政 府或公正專業機構認、驗證之標章;無驗證標章者,應具有工 廠登記食品業者產製或檢附一年內有效之食品衛生標準檢驗、 來源或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