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碧華國民中學附設幼兒園幼兒接送辦法
壹、目的:
一、確保幼兒上下學之安全。
二、維護校園內師生之安全。
貳、實施辦法:
一、建議幼兒入園時間為 7:50—8:30,請家長陪同幼兒到幼兒園活動室門口,將幼兒親自接送給
班級導師或值班老師。
二、離園時間為下午3:50,放學時請確定已向老師道別,才將幼兒接走。
三、如接送家長臨時有事無法親自接送,務必事先或以電話告知老師,本園確知來人身分後,方將幼兒交由對方接回。
四、請每天攜帶家長接送證接回幼兒,請家長於進校門口時出示家長接送證,為顧及師生安全,請確
實遵守時間。
五、家長於上課中,因事需接幼兒早退時,請提早30分鐘前致電園方。為了維護及保障幼兒的安全,
實施本接送辦法,敬請家長支持及包容,讓我們一起努力創造更優質的教育環境,謝謝合作!
六、本園早上接送請從大門口進入,放學時從校園的後門三賢街(近家樂福)進出,後門開放時間為下午3:30-4:00,提早接送或超過後門開放時間,請從大門出入,感謝各位家長的配合。
🕾本園電話:2985-1121轉分機辦公室690、海洋班691、 森林班692
七、請填寫主要及次要接送者之姓名、連絡電話:
幼兒姓名 接送者姓名 與幼兒關係 連絡電話 備註
碧華國中附設幼兒園 敬啟
★我已詳讀園方之幼兒接送辦法,並願意遵守相關規定。
家長簽名: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