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擬本人懷孕、家人懷孕或有照顧國小以下兒童、學齡前幼童者,得申請適用「擴大彈性上班時間」方案,併同原有「撫育未滿3 歲子女調整工時」措施,建置線上申請模組,簡化作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