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針對前開問卷調查結果,由不同業務屬性之機關、公所、學校人事成員組成敏捷式組織,定期召開小組會議研商,並擬訂行動策略。
(2) 藉由各種場合(人事業務聯繫會報、專 兼任(辦)人事人員研習、主管人員研習、新進人員研習及各類講習)宣導服勤實施辦法內涵,並於本府及人事處網頁公布相關資訊,廣為宣導周知。
(3) 依前開問卷調查結果,撰寫「從『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看公務員加班不過勞:以宜蘭縣政府為例」報告,提送本府自行研究發展案件評審,陳首長參酌瞭解,作為後續業務執行方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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