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服務】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各年班期別校友母校巡禮活動作業規定】本規定自113年5月1日起實施

一、為嚴格遵守國軍、空軍及母校各項集會活動作業規定,有效支援各年班期別校友們返校參訪,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二、作業期程如下:

(一)各年班期別校友同學會會長(或召集人)於計畫返校參訪前二個月來電預告校友總會(0933-099-568)。

(二)各年班期別校友同學會會長(或召集人)於計畫返校參訪前一個月將參訪人員名冊及實施計畫等資料傳送校友會,俾利彙整憑辦;參訪計畫及公函由校友總會辦理

(三)各年班期別校友同學會參訪人員於參訪當日,須配合母校衛哨人員驗證規定作業。 

(四)所有參訪人員應嚴格遵守國軍及空軍相關資訊保密安全相關作業規定, 採人車團進團出,車輛於指定點停車,參訪人員依據參訪計畫於校區內步行導覽及指定地點照相(巨輪校區圖書館及大門口、介壽校區校史館、介壽校區大門口或各中隊大門前),全程由校友總會協助管制。

三、如因特殊狀況,接獲母校通知無法實施參訪時,校友總會將立即通知各年班期別校友同學會會長(或召集人)停止計畫活動執行。

四、以上若有未盡事宜者,得隨時修訂之。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在校證明文件申請須知】

1.申請應附資料:

   (1)中文成績單請附身份證影本正、反面乙份(曾更名者附戶籍謄本乙份);英文成績加附護照影本乙份、彩色2吋照片申請份數加1張

        (例:申請5份請附5+1張=6張)。

  (2)畢業證明書(含比敘證書)、身份證影本正、反面乙份英文證書加附護照影本1份。    

  (3)學籍證明書(軍事證書)申請附件資料同畢業證書。

2.因無預算編列,校友辦理上列事項,需檢附回郵信封乙個,並貼足37元郵資(限時掛號),俾利文件寄交。

3.備齊申請資料以掛號郵寄至岡山郵政90395號信箱,「空軍航空技術學院考核科」收。

4.有疑問或申請英文成績者請先行聯繫,聯絡電話:(自)07-6256914   (軍)978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