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
2.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含傳遞單)
3.家庭幫傭初次招募申請書-16點
4.家庭幫傭初次招募申請書-外資
5.家庭看護工初次招募申請書
6.家庭看護工重新招募申請書
7.共同居住證明/被看護者在我國無親屬切結書
8.雇主與仲介委任契約
9.外勞與仲介契約-三國語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