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臺南市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計畫
臺南市歡雅國小築夢少年課業輔導活動
壹、 依據:臺南地方檢察署社區生活營專案辦理。
貳、 目標:
1.減少目標學生課後在外遊蕩機率,減少偏差行為。
2.從學習中體會不同於課堂學習的成就感。
3.從克服過程的困難,提升挫折忍受力與學習解決困難的正向方法。
參、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南地方檢察署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歡雅國小
肆、 實施對象:
一、本校低收入戶家庭之學生,或雖非低收入戶家庭,然因家庭經濟負擔較重,以致教育費用供給不足之學習資源弱勢學生。
二、中輟之虞、中輟復學、學習落後之學生。
伍、 實施期程:第1期:自110年3月8日起至5月14日止,共9-10週;第2期:自110年9月1日起至10月8日止,共5-6週,每週9節,第一期計72節,第二期計49節,若當週遇假日則課程彈性調整至隔週。
陸、 活動地點:歡雅國小校史室
柒、 實施內容及方式:
一、由教務主任召集各班導師進行篩選,名單送校長確認後核定,每班以不超過30人為原則。
二、徵得學生家長同意,並尋求社區資源共同參與。
三、課程設計配合各年級教學進度規劃。
捌、 師資來源:遴聘學有專長及富有熱誠教師參與授課及輔導,非編制內教師
玖、 經費來源:由臺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金社區生活營經費及市府自籌款項下補助。
壹拾、 經費預估:詳經費概算表(如附件)。
壹拾壹、 預期成效:
1.利用課餘時間提供課業輔導補救教學的機會,關懷目標生。
2.減少目標學生課後在外遊蕩的機率,減少危險與偏差行為。
3.透過重要議題宣導,增進目標學生自制與判斷是非的能力。
4.多元學習中體會不同於課堂學習的成就感,增加學習興趣。
5.從克服過程的困難,提升挫折忍受力,正面積極的人生觀。
6.提升法治觀念,藉由宣導等活動預防青少年犯罪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