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學期體育成績是由三個項目分數所構成,包含技能測驗、學習態度、體育常識。
二、技能測驗占總成績50%,由每學期挑選田徑、游泳及球類各一項進行測驗,測驗內容及評分標準請參閱技能測驗說明。
三、學習態度占總成績40%,由游泳下水及上課表現二部分分數平均,詳細評分方式請參閱學習態度評分說明。
四、體育常識占總成績10%,為每學期期末考加考體育筆試成績,測驗內容主要為課本內容,另外加入部分運動規則及課堂補充,詳細測驗說明請參閱體育常識評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