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訂課程撰寫注意事項

撰寫111學年度第2學期校訂課程計畫時,請參考審閱建議,精進課程計畫實質內涵。茲提供常見問題供參:

校訂課程之規劃應符合校訂課程4大類型,若校訂課程定位為第一類「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在課程計畫中需有跨域設計之呈現。

學習目標建議改寫成「能透過…活動,達成…目標,以展現…素養」,較為具體。

建議強化跨域統整概念以符應素養導向教學。

建議課程內容朝鼓勵多元適性發展的方向設計。

議題融入應明列議題實質內涵或其指標代碼。

資轉為校訂課程,應具跨域統整概念,而非傳統技術教學。

若有規劃協同科目,應列出協同節數及教學內涵,亦可申請本局跨領域協同計畫以利課程發展。

課程計畫中各項表格不宜自行刪除,且應確實填寫表格七:課程是否有校外人士協助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