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見   問   答

免遷戶籍。

入學後學生設籍學校分別為:

螢橋國小:一年級至六年級

螢橋國中:七年級至九年級

教  育  局:十年級至十二年級

 2. 錄取的標準是什麼?

華德福教育是家長與教師共同打造的學校,家校合作是孩子穩定的基礎及根本。我們在尋找理解並認同華德福的家庭夥伴,一起透過教育培養人的完整性進而促進社會的進步。而提供完整詳實的資料是首要條件,教師將依據各班學生現況及整體需求來評估,歡迎新夥伴加入。

 3. 有供應午餐嗎?

本機構之學生可自帶便當有加熱箱,亦可訂購營養午餐,有葷、素可以選擇,每餐為80元。 

 4. 請問有課後安親嗎

我們鼓勵家長讓孩子經歷一天的學習後能回家好好休息,與家人共度有品質的家庭時光。同時也支持雙薪家庭,週一至週五每日有課後安親至下午6:00,依每日學習的呼吸節奏,安親時間以自由遊戲為主,沒有任何教學活動或課業輔導。每季安親費用約為新台幣4,000~10,000元,依年級與時段不同而有區別。

 5. 聽說華德福學校的家長要參與許多活動,沒有時間怎麼辦?

德福教育重視家校合作,無論是在教養或學習的過程中,當親師能彼此充分的信任並創造一致的氛圍同時一起成長,就是對學生最大的幫助。是故,願意在家校生活中創造"有品質的時間",是我們給予孩子最珍貴的禮物。我們很樂意與您一起討論時間的分配。

 6. 寒暑假期跟一般學校不同嗎?

順應自然規律,我們將一學年分為春、夏、秋、冬四個學季,學季之間有春、夏、秋、冬四季假期:春假2週,約自四月下旬至五月初;暑假6週,約自七月初至八月中下旬;秋假2週,約自十月底至十一月初;寒假大約3週,約自一月底至二月中旬,並配合農曆春節調整期間。請參考行事曆。

 7. 台北史代納的課程有許多是轉學生沒有接觸過的,怎麼辦?

放寬心,您的孩子也有許多能力是台北史代納沒教的。我們樂見學生有機會看見多元的樣貌,教學相長彼此欣賞是台北史代納要帶給學生的態度。

 8. 在台北史代納就讀至 12 年級(高三)畢業後,該如何銜接大學?

台北史代納以人智學理念實踐完整一貫的華德福教育,培養開放思維;引導孩子自主學習,讓孩子熱衷求知、主動尋找答案,一旦孩子具備了甚至比傳統教育方式更具深度的涵養、更主動的求知態度,他們即不需辛苦死背答案。

真實理解後的知識,才能夠真正的吸收與內化,再輔以一段時間之考試作答練習,即能參與大學之入學考試。此外,大學入學方式逐年漸趨多元開放,不再僅有考試一途,各大系所無不希望能有活學活用之學生,因此特殊選才已逐漸成為各指標大學的評選方式之一。

本機構辦學依循「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十二年級之畢業生,將由臺北市政府發給完成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之證明,並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

 9. 家長如何參與學校事務?

台北史代納辦學之核心理念,係來自於史代納博士(Dr. Rudolf Steiner)所提出之「三元社會」觀點。所謂三元社會,呈現在本機構中乃指教師團隊、理監事、以及家長社群,此三者構成特有的組織型態及運作模式,在華德福教育的實踐中,以孩子為中心,各司其職相互支援,各自獨立又共同合作。而我們的家長社群,參與事務之途徑有四:

1. 班親會

各班級於學季期間,平均1~1.5個月即召開一次班親會。由教師向家長說明教學主題、內容與進度、以及學生學習狀況與人際狀況,並討論學校或班級之近期活動,家長得隨時了解校務運作與教學活動,並於必要時提供協助。例如各班進行校外移地教學時,家長可依教師安排適時參與,於第一線協助教師維護學生安全,並深入了解教學內涵。

2. 家長會

我們鼓勵家長輪流擔任各班之家長委員,積極參與家會,與本機構教師共同舉辦或協助籌辦各項慶典活動,並藉此熟悉校務與班級事務,有更多機會跨班瞭解社群中的家庭,及本機構之教理念。

3. 志工

華德福教育強調社群與整體,每個人在社群中都能發揮自我價值。在台北史代納的日常,有各項與環境、活動、課程相關的事務需要家長們的參與/支持/成長,成人需要有意識的共同塑造出健康、合作、共好的環境氛圍讓孩子在這當中成長,經年累月模仿/培養相同的意識及能力,亦能夠成為帶給社會進步的一份子。而家長在參與的過程中能讓孩子感受到愛與支持,透過深入參與更會驚訝的發現自我的改變讓彼此生命愈來愈美好。 

   4. 社團法人台北市史代納教育推廣協會

參與本機構實驗教育之家庭,可申請參加本機構所屬之社團法人台北市史代納教育推廣協會(下稱本協會),成為本協會之會員,以瞭解本協會推廣華德福教育以及辦理本機構實驗教育之年度工作計畫與執行狀況、財務收支狀況、年度決算與預算等等;有意願深度參與之會員,更可進一步參加理、監事選舉,成為本協會之理事或監事(無給職),共同推廣本協會之會務以及本機構之校務。


10. 每班人數上限?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之規定,每班學生人數以25

人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