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資格及減免項目

一、收代辦費補助

二、午餐費補助

1.社會處或區公所列冊低收入戶(檢附證明)。

2.社會處或區公所列冊中低收入(檢附證明)。

3.原住民族學生。(檢附戶口名簿證明)       

4.家庭突遭變故者(由導師訪視審查通過者)。


三、課後托育費補助

1.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2.身心障礙(領有手冊)學生

3.低收入戶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