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統整重補修人數及開課科目。
2. 編排重補修授課教師及時間。
3. 製作重補修課表、點名表、專班日誌及自學輔導評量表等表件。
4. 編排重補修教師上課時數。
5. 簽辦重補修上課教室借用。
6. 編製重補修收支統計表及教師鐘點費印領清冊。
1. 擬訂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課程計畫檢視計畫。
2. 辦理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課程計畫線上填報研習。
3. 綜整課程計畫檢視結果。
4. 召開計畫檢視相關會議。
5. 檢視結果通知及複檢。
6. 檢核各校上網公告及上傳電子檔作業。
7. 編印成果報告書。
1. 辦理與大學校院策略聯盟相關事宜。
2. 協辦大學校院策略聯盟學校至本校班級宣導事宜。
3. 簽辦本校教職員至策略聯盟學校參加研習。
1.召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學雜費收取研商會議」
2.召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與學校合作計畫研商會議」
3.召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與學校合作計畫定案會議」
4.函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與學校合作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