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自造實驗室-

台中市立臺中家商自造實驗室Fab Lab組織架構

一、組織架構

為實施臺中區自造實驗室推廣工作,以達到培育人才、創意設計、推廣服務與接軌國際之目標,由國教署委請台中市立臺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承辦106年度~111年度「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自造實驗室國立臺中家商Fab Lab營運推廣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本計畫於112年轉型為新興科技教育遠距示範服務計畫之Fablab促進學校

本計畫工作項目包含維護自造實驗室、辦理研習工作坊、辦理推廣活動、協辦學生競賽及協助輔導區域自造實驗室等。本計畫置計畫主持人1人,由校長兼任;置協同計畫主持人1人,由圖書館主任兼任;並設置研習推廣組及技術服務組,由校長指派本校行政人員兼任或聘請專業人員擔任專任助理協辦相關工作。相關行政支援工作,由相關處室行政人員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