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北屯區文心國民小學廢電池回收實施要點
一、依據: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加強辦理推動國民中小學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辦理。
(二)台中市96年4月3日環回字第0960000988號辦理。
(三)本校環境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加強教育宣導學生有關廢乾電池回收知識,瞭解回收廢乾電池的重要性。
(二)結合學生家長共同執行落實廢乾電池回收工作於日常生活習慣中,提高廢乾電池回收率,以降低其污染環境。
三、目標:
透過各種宣導活動,期能透過動員全校師生影響家庭成員,建立廢乾電池回收知識與觀念,養成隨手回收廢乾電池之生活習慣,落實廢乾電池回收工作。
四、對象:
全校師生及家長。
五、實施方法:
(一)定期實施環保教育宣導。
(二)設置廢電池回收點,鼓勵師生回收廢電池。
(三)定期實施廢電池回收,於每週資源回收日回收廢電池。
(四)鼓勵學生回收廢電池,每回收10顆,可換取摸彩卷1張,回收20顆,可換取摸彩卷2張,以此類推,不足10顆,以頒發鼓勵卡,以茲獎勵。
六、定期回收商回收:
定期由回收商回收廢乾電池,請其填具回收簽收單,並逐次紀錄回收日期、回收量及回收單位等資料,以便彙整審核。
七、本要點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