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會務—諸如:住院申請書、勞保各項給付、繳費・・等,請攜帶「印章及會員證」備會員證一則可以證實會員身份,防杜非會員
從中混淆,破壞完美的勞保制度;又可避免同名之誤,再則在數以千計的會員中易于考查,免致耽誤寶貴的時間。
二、會員戶籍地之區、里、鄰、門牌號碼、電話號碼如有變更或遷移, 必須通知本會更正,以免失去聯絡,如地址變更未向本會報備
更正致失去聯絡達四十五天又欠繳會保費者,本會即以行方不明 而逕行申報退保,其因此而喪失勞保權益者由不予報備者自負。
三、勞保費本會按月向勞保局繳納,如逾期一日將遭受千分之二罰款,務請各會員按季繳方式來工會繳納,或郵政帳號為「05700118」
如逾期四十五天不繳,本會即逕行申報欠費並續催保費,其因此喪失勞保權益者,本會概不負責。
四、本會自七十九年起已實施「會員福利互助辦法」凡合於規定者,請自動向工會提出申請,本會不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