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作文評分標準:
1.內容與結構: 50%
2.邏輯與修辭: 40%
3.字體與標點: 10%
全國賽作文評分標準:
各組題目均當場公布,除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外,文言、語體不加限制,並詳加標點符號;限用藍、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
作文:
1.內容與結構:占50%。
2.邏輯與修辭:占40%。
3.字體與標點: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