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部門的資訊運作困境

記於2011/8/13

以這幾年來的觀察,各項網路應用要有比較好的運作模式,至少需要三個角色:

行政管理、維運推廣、技術諮詢。

大部份的公務部門都只做行政管理,負責進行標案,等開標之後,就把所有維運推廣的工作交給得標廠商,接著幾乎置身事外,所以很難掌握核心技術或關鍵理念,更甭想引領研發團隊或廠商開發出更適合的產品。

這幾年台南市網與其他單位稍微不同的地方,除了行政管理工作以外,另外還花了很多心力在維運推廣及技術諮詢。(要是市網經費充足,當然應該將維運推廣這類繁瑣的工作委外辦理,集中心力做好最重要的行政管理及技術諮詢才對)

以VoIP應用服務為例,正因為三種角色都有人扮演,所以還算是成果豐碩。

簡單來說,我的看法是:偏向技術幕僚的公務部門必須存在優秀的技術諮詢人力,才能掌握核心技術或關鍵理念,引領研發團隊或廠商開發出更適合的產品。

以最近花了一大堆經費的TANet資安計畫來說,就存在類似的問題。好多個標案造就了好多個團隊,但是並沒有優秀的技術諮詢人力去仔細鑽研各個團隊的成果,於是在一團混亂之中,一時之間找不出最適合的發展方向,接著就只好分區執行,等各區執行一陣子後再來做評比,找出比較好的解決方案。(這個作法並不是不好,只是恐怕要多花不少經費,而且整個建置時程也拖得很長。)

之所以會特別提出"技術諮詢"這個角色,是因為現行的公務部門似乎並沒有這方面的規劃,而要期待行政管理的人才,同時也能具備技術諮詢的能力,恐怕只是件可遇不可求的事吧!

從實作的角度來思考,想得到的麻煩問題是:「公部門要如何提供技術諮詢的職位?」如果要以接近無給職的顧問或委員的模式來運作,其實並不會有多大的效果。擔任技術諮詢角色,除了本人要有技術及創意,還必須願意花很多時間去實作及測試,才能真正找出實際可行的解決方案,所以比較適合全職人員。可是公務部門存在技術諮詢編制之後,萬一不小心找到不適合的人選,尾大不掉那可該怎麼辦?更何況有很多公務部門其實並不見得現階段就需要技術諮詢人員。因此較適合的作法似乎是先讓少數有必要的公務部門存在技術諮詢人力編制,並授權行政主管可以視狀況來調用技術諮詢人力,不限制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其他人力如調用教師、研究人員均可。

例如最近教育部電算中心聽說要轉型為資訊與科技教育司,這個單位就很需要技術諮詢人力編制,才有機會讓各項網路應用有比較好的運作模式,因此在該單位底下成立網路實驗中心來提供技術諮詢,似乎是很不錯的作法。(類似的作法在業界行之有年,其技術諮詢人員職位名稱就是"顧問"。當階段任務完成之後,顧問工作也許就會告一段落)

總之,不管是行政平台、教學應用、網路管理或資訊安全,只要想辦法讓行政管理、維運推廣、技術諮詢這三個角色都有人扮演,應該就可以更有效運作,跳出公務部門的資訊運作困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