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巢電視主席選舉辦法更改通告(修訂)

張貼日期:Aug 08, 2017 2:21:1 AM

蜂巢電視公告

有見及本台之營運環境、模式多年來有所改變,蜂巢電視傳播倫理委員會(下稱傳倫會)在本年提出於蜂巢電視(下稱本台)第九屆主席選舉前更改主席選舉辦法,以貼合本台需要,是故起草《蜂巢電視主席選舉辦法更改通告》。

傳倫會會長 Ryan 確認本台與傳倫會的關係和整體結構,以及構思、交代選舉新制大致框架與運作流程後,因故已在音樂總監及台外人士見證下,委託新聞及廣播部經理蘇灝逸代筆及公佈,詳見關於《蜂巢電視主席選舉辦法更改通告》起草成員變動之公告。

自薦

本台任何成員可向總務部提出申請,自薦參選主席,無須收集他人提名。總務部在接受申請後,必須將所有申請資料向傳倫會披露。一旦總務部接收該人申請,有關成員隨即成為候選人。自薦期限為7天,倘若無人提出申請,總務部可將自薦期再延長7天,如此類推。

宣傳

所有候選人在申請被接收至公佈選舉結果期間,均有權宣傳其政綱,惟候選人不得挪用本台頻道空間,包括 Youtube Channel、Google+ 專頁和本台官方網站。至於候選人在使用任何本台行政或觀眾網上群組進行宣傳時,必須遵守有關群組之規則。倘若候選人兼為群組管理員,須由其他未參選管理員執行規則。倘若所有群組管理員都兼為候選人,須委任臨時管理員執行規則,直至選舉結果公佈。

選舉

總務部須會同傳倫會在自薦期結束後一天舉行主席選舉。本台和傳倫會任何成員自就職日起,均擁有投票人資格,每名投票人可投一票。倘若任何一方因故未能出任,則由另一方會同一名非候選人蜂巢電視成員監察。為貫徹不記名投票,選票不得紀錄投票人身份或聯絡方法。若選票殘破至無法閱讀、未填寫任何選項、填寫多於一個選項、有任何文字或記認而藉此可能識別投票人身份、或無按指示填寫,該選票即會被列為廢票。

投票人投票後,總務部會同傳倫會須公佈各候選人得票率。得票率最高者勝出。倘若有二人或以上同時獲得最高得票率勝出,則會舉行第二輪選舉,直至只餘下一人勝利為止,其始正式成為當選人。當選人並無連任次數限制。

敬希本台觀眾及成員諒解是次變動為荷。

蘇灝逸經理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