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壁報比賽

臺北市立敦化國民中學班級壁報比賽實施要點

一、宗旨:為紀念各種重大意義之節日,擴大宣傳重要觀念,並培養學生各種德性,促進學生創作能力特訂定本要點。

二、原則:

1.各班應依照訓導處每學期所訂定的「出刊壁報負責班級輪流表」實施之。

2.訓導處另於社團活動成立美工社團,編組搭配班級編制壁報,使其更加精美。

3.凡承製之班級,須於二週前將內容繪製草圖,提交訓育組審核,通過之後,方得進行正式製作。製作前應請班級美術老師及國文老師就圖、文給予指導。

4.製作格式為全開橫式

三、出刊日期:

1.配合各種重要節慶紀念日,按時出刊(詳如出刊壁報負責班級輪流表)。

2.全校性之壁報比賽日期由訓導處另訂之。

四、評分辦法:

1.評分人員:由校長聘請評審委員負責評分。

2.評分標準:內容(50%) 創意(30%) 美觀(20%)

五、獎懲:

1.作品優秀之班級,負責製作同學期末記嘉獎乙支以資鼓勵。

2.逾期未繳交或粗製濫造之班級除重做外,將由訓導處予以處分。

六、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