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敦化國民中學『教室美化競賽』實施要點
113年8月15日修改
一、目的:實踐美化環境計畫,培養學生惜物愛物之良好習慣,群策群力創造優質讀書環境,提高
學習效能。
二、實施對象:全校各班。
三、教室美化原則
(一)布置內容
1.布告欄:張貼學校通知及各項規定。
(例:重大活動通知、學生請假規則、校外服務學習申請程序…等)
2.才藝欄:張貼學生優良作品。
(例:如作文、美術作品、書法、各學科優良作品…等)
3.主題欄:各班可自行決定整體布置主題。
4.議題融入:請各班融入SDGs永續發展目標,從以下發展目標任選:
① SDG5性別平等 ②SDG6淨水與衛生 ③SDG13氣候行動
② ④SDG14海洋生態 ⑤SDG15陸地生態 ⑥SDG16和平與正義制度
布置力求創新,能表現班級特色,材料以經濟耐用為宜。
(二)標語以勵志、勸學之文字為主。
(三)班級公約必須張貼於明顯處(前面布告欄最佳,使同學能時時自我惕勵)。
(四)加強綠化工作;書籍用物安置整齊。
※嚴禁使用泡棉膠,以免清潔不易。
※評分範圍僅限教室後方布告欄(方框外不列入評分)及班級公約(自由選擇張貼處)。
四、比賽分組
(一)美化競賽組:為班級本學期原創作品始可參加本組比賽,並請將議題融入教室布置當中。若非班級原創作品,則必須參加環保維護組,並應於比賽評分日前告知訓育組,若發現事前未通報,則取消參賽資格。
(二)環保維護組:非班級本學期原創作品則一律參加本組,務求班級教室佈置之整潔與美觀。
(三)報名表繳交截止日為9月23日(一),未於期限內繳交者一律視為參加環境保護組。
(四)分組名單於報名表繳交截止日3天後(遇假日則順延)公告於學務處布告欄,請自行查看確認,如需更正請於自公告日起開始計算5天內進行更正,逾期將不受理更正。
四、評分標準:
(一)美化競賽組:
1.美感度、媒材運用15%
2.精緻度、美工技巧15%
3.功能性、標誌清晰15%
4.議題融入、主題呈現 20%
5.資料張貼與宣導10%
6.班級特色10%
7.創意發揮5%
8.版面配置10%
(二)環保維護組:
1.維護良好 50﹪
2.內容豐富、確實更新 50﹪
※需所有評審皆核定80分以上才獲獎。
六、評審
由學務處敦聘美術老師與相關學科教師擔任評審。(七八九年級於10月28-31日評分)
七、表揚辦法及獎懲
各班工作小組名單送交學務處,並由導師提出獎勵名單,未盡責者亦可由導師提請學務處懲處。
(一)美化組
特優:各年級取前6名為特優並於集會時間進行公開表揚,嘉獎2次。
優選:經評審評定後,平均分數達80分以上,嘉獎1次。
備註:經評審及學務處討論,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
(二)環保組
核定合格班級,依工作小組名單嘉獎1次。(環保組工作名單最多5位)
八、備註
(一)班級環境乃全班共有,故應讓班級同學共同參與規劃。
(二)製作時應先選出工作小組,避免由1、2人包辦,設計方案,應在班會中經大多數同學同意,以符合民主程序。
(三)若非該班級原創,則不列入評選。
九、本計畫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