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以電郵向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查詢有關退休金(增加)事宜
附上本會查詢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回覆內容如下:
Re: 《退休金(增加)條例》
退休金(增加)條例》規定,退休金的調整只須符合一個條件,就是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有所升幅。
條例》沒有指示,調整須要經行政會議、和立法會審批。
行政長官並沒有須要做任何所謂「調整退休金的檢討」,其角色只是公佈退休金調整。
退一萬步來說,即使你們須要的所謂「檢討」,統計處已於2025年4月23日公布了物價指數升幅數字,現已過了60天,還未「檢討」完畢?
條例》第4(1C)條規定,行政長官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告。
請告知全體香港退休公務員,哪時候可以公佈退休金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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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Fri, 13 Jun 2025 at 16:42, CSB Pensions Section/CSB <csbpen@csb.gov.hk> wrote:
朱先生:
你在2025年6月10日給我們的電郵收悉。
調整退休金是根據香港法例第305章《退休金(增加)條例》進行的。根據該條例第4條,退休金的增加會參考上一個財政年度的平均每月甲類消費物價指數與再對上一個財政年度的平均每月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比較而作出調整。當本年度調整退休金的檢討完成後,我們便會公佈檢討的結果,而庫務署亦會透過付款通知書將退休金調整的結果通知個別領取退休金人士。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朱志樂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