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特教服務及特教福利之相關資格,包含下列法定特殊教育相關權益:(如有需求,請向身心障礙業務承辦老師諮詢,依業務辦理時程進行申請) 1.鑑定安置2.特殊教育相關法令所保障之延長修業年限3.就學費用減免4.無法自行上學之交通(費)補助5.完成國民教育之升學輔導6.特殊教育支援服務7.專業團隊輔導服務8.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三年級升學)。
『放棄特殊教育學生身分』將會失去以上權利,但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仍可申請就學費用減免及無法自行上學之交通(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