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
每學期開學第一個月於特教生群組進行需求調查,依同學需求媒合課輔教師。上課時間:媒合結果通知後,即可開始上課;每學期授課節數依每年核准之特教經費而有所不同。
課輔成果:為課輔經費核銷所需,每學期課輔完成後,請課輔老師繳交輔導記錄表(表格如下)於【特教組信箱 (scse@shsh.ylc.edu.tw)】。
*每節課輔請拍1-2張照片記錄,可以是教學側拍,也可以是作業批改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