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114年度「新北市志願服務獎勵」
(一)個人獎:
1、銅心獎:服務年資滿2年、時數累計達600小時以上。
2、銀心獎:服務年資滿4年、時數累計達1,200小時以上。
3、金心獎:服務年資滿6年、時數累計達1,800小時以上。
4、耆心獎選拔:志工年齡65歲以上、服務年資滿10年、曾榮獲金心獎勵且高齡志工服務績效具績優事蹟者。
5、績優志工獎選拔:曾榮獲金心獎勵且志工服務績效具績優事蹟者。
(二)績優志工家庭獎選拔(每2年辦理):「志工家庭」為家庭成員依據戶籍證件為夫妻或直系血親參與志願服務2人以上之家庭,主要推薦者服務年資需滿6年以上、累計服務時數需達1,800小時以上且現持續服務者,其他家庭成員服務年資需滿2年以上、累計服務時數需達300小時以上,而全家累計服務時數加總共需達3,600小時以上。
個人獎勵獎項服務時數與年資計算之起迄為96年7月9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於新北市境內服務之年資與時數(耆心獎、績優志工、特殊貢獻及績優志工督導等獎項之服務時數起迄日期為90年1月20日起),另各獎項之頒授,每人以獲頒授1次為限(例如志工不得同時申請績金、銀、銅心獎),已獲頒較高等次之獎項者,不得再申請頒授較低等次之獎項,且每年以申請1種獎項為限及由一個志工運用單位推薦申請,不得重複申請,志工運用單位送件前應確認志工是否有重複申請之情況。
請符合資格的志工,請下載申請表格填寫資料,於4月18日前提出申請,並將志願服務紀錄冊交給資料組李窕維老師。因為有時效性,請大家在期限內提出,感謝大家。
申請114年度「衛服部志願服務獎勵」
一、個人獎
(一)銅牌獎:服務時數三千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 銅牌獎及得獎證書。
(二)銀牌獎:服務時數五千小時以上者,頒 授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及得獎證書。
(三)金牌獎:服務時數八千 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及得獎證書。
二、相關事項
(一) 為利服務時數計算,本114年度志工服務時數計算起迄時間 自90年1月22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並請詳列服務起迄年 月日。
(二) 請務必查填志工「英文姓名」,建議應與其所持護照或英 文畢業證書上所載名字拼法相同,以利日後出國就學或就 業使用。無護照或英文畢業證書者,請依外交部領事事務 局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https://www.boca.gov.tw/spnatr-singleform-1.html)翻譯。
三、申請必備文件
(一)事蹟表:申請志工得填具申請獎勵事蹟表如附件
(二)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倘志工於不同 運用單位擔任志工,應分別由各運用單位核算志工在該單位之服務時數,並發給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
(三)志願服務紀錄冊封面影本、內頁影本相關證明文件
(四)繳交期限:欲申請的志工們,請在5/13前將以上文件,繳交至秀峰國小輔導處李窕維老師,以利後續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