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V
電池電動車
100% 電動汽車,又稱 "電池電動汽車 "或 "純電動汽車",完全由電機驅動,由可插入電源的電池供電。沒有內燃機。
當車輛減速時,電動機會反向運轉,使車輛減速,同時充當小型發電機,為電池充電。這被稱為 "再生制動",可使車輛的續航里程增加 10 英里或更多。
由於 100% 的電動汽車完全依靠電力作為燃料,因此不會產生任何尾氣排放。
PHEV
插電式混合動力車
與 100% 電動汽車相比,這種汽車的電池容量要小得多,往往只能在低速行駛或行駛里程有限的情況下驅動車輪。不過,大多數車型的電池容量仍足以滿足駕駛者大部分平均行程的需要。
電池的續航里程用完後,混合動力功能意味著車輛可以繼續由傳統發動機驅動行駛。使用內燃機意味著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的二氧化碳尾氣排放量約為 40-75 克/千米。
E-REV
增程電動汽車
與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的區別在於,電動機始終驅動車輪,而內燃機則充當發電機,在電池電量耗盡時為電池充電。增程器的純電動續航里程可達 125 英里,其尾氣排放通常低於 20 克/千米二氧化碳。
ICE
內燃汽油車
指使用汽油或柴油發動機的普通轎車、卡車或公共汽車。
EVSE
電動汽車供電設備
基本上,EVSE 是指電動汽車充電器。不過,並非所有充電站都包含在這個術語中,因為它實際上指的是充電站與電動汽車之間實現雙向通信的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