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物理系王先鎔教授光學獎學金給獎辦法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第四屆第四次董事會通過


一、宗旨:為紀念本系王先鎔教授畢生在光學領域研究與教學之特殊貢獻,特設立本獎學金。

二、申請資格:凡具有國立成功大學物理系大學部三年級在校生身份者。

三、經費來源:由委託本會代管之故王先鎔教授光學獎學金孳息提撥。

四、申請條件:三年級上學期光學及光學實驗成績優異者。

五、申請辦法:每年三月一日公告,當月中旬開始受理,同年四月審查,次月領獎。

六、獎學金金額與得獎人數:本獎學金金額以每名新台幣捌仟元為原則,每年一名。

七、審查委員:共五位,物理系系主任為當然委員,並任召集人,其餘委員由具財團法人張桐生學術文教基金會常務董事身份(一至二人)、擔任該學期導師(二至三人)之物理系教師組成,必要時得邀請申請學生之光學授課教師列席。

八、本辦法經財團法人張桐生學術文教基金會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