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目標

本計畫以「強化學生英語力,推動全英語授課(EMI),整體提升高教國際競爭力」為願景,針對前述學校、教師及學生面向之問題,將透過協助學校逐步推動全英語教學模式、發展教師全英語教學支持系統、引入具有國外全英語教學經驗之國際教學人員、規劃學生全英語學習認證機制、建置全英語學習環境等措施,以學生為主體,培養學生英語能力,進而提高國際移動力並加值就業競爭力,邁向 2030 雙語國家。

承上,本計畫據此設定績效目標,將以學校或學院為推動單位,分為整體、組織、教師、課程、學生、資源共享、其他特色共7面向,分別說明如下:

(一)整體:有明確具體、可行之推動策略、執行機制、配套措施及階段目標,並取得師生(利害關係人)共識。

(二)組織:設有校級專責單位,有明確任務,並配置充足專業人員及給予充分資源支持,並與其他英語教學單位或語言中心充分合作與明確分工。

(三)教師:對教師提供充分培訓及支持(如EMI培訓、TA、Mentorship、激勵措施、教學評鑑機制調整等)。

(四)課程:訂有EMI課程占全校(院)學士班、碩博士班課程之比例目標,並逐年提升。

(五)學生:

1.共同績效目標:如本國學生達成CEFRB2之比例逐年提升、本國學生所修學分為EMI課程之比例逐年提升、英語課採全英語教學之比例逐年提升等。

2.畢業時英語修課比例等級(自訂學生比例目標):

(1)將透過計畫引導學校推動「英語修課等級認證」(E1~E5),鼓勵學生修讀全英語授課課程,學校應自行設定學生畢業時英語修課比例等級並逐年提升,透過完善EMI教學及學習資源及支持系統,逐年提高學生英語能力認證之程度與比率。

(2)「英語修課等級認證證」係依學生畢業前修畢EMI課程學分數或修畢 EMI 課程數比例,分為E1(EMI Level 1)至 E5(EMI Level 5)共五個等級,並可於畢業證書註記所屬等級之「全英修課認證」,以認可學生運用英語進行各方面學習或多種語言技能等,各等級基準如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