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外工作人員子女
返台就學
expat's child special admissions
派外人員子女申請,請先與教育部國教署確認申請資格,閱讀以下作業要點後,與本校國際處聯繫:ibdpadmission@ms2.hssh.tp.edu.tw。
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派外人員子女入學申請作業要點
111.3.15 實驗班發展委員會通過
111.4.11行政會議通過
111.9.20實驗班發展委員會修正通過
一、本要點依據103年12月26日「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訂定之。
二、本要點所稱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指政府派外人員出國擔任駐外工作期間,隨同其停留在同一駐在國之子女(以下簡稱派外人員子女)。但因駐在國生活條件不佳、安全有疑慮或無適當可供銜接之學校等情形,有停留其他國家之必要,經報派遣之政府機關認定及教育部同意者,得不受同一駐在國之限制。
三、申請進入本校國際文憑IBDP實驗班(以下簡稱IB實驗班)需依照下列要點辦理:
(一)申請者以外加名額編入IB實驗班,並與外籍及港澳生申請合併計算,每一屆至多不超過5名。
(二)申請者應
自行測驗TOCFL華語文能力測驗聽力與閱讀模擬試題(https://tocfl.edu.tw/index.php/exam/test/page/1),均達流利精通級Brand C 80分。
根據當年度特招簡章示例的「中文閱讀寫作」試題,撰寫答案後,提交本校中文A老師批閱,分數達25分以上。
(三)欲申請就讀高二(11年級)者,須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具有下列語言證明任一,證明自己具有等同於「歐洲共同語言參考標準(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CEFR) 」B2以上之標準:
托福(TOEFL)iBT:72分
托福(TOEFL)ITP:550分
雅思(IELTS):所有向度平均5.5分
劍橋國際英語認證:First for Schools 等級
先前修習IBMYP課程,提交成績單,其中至少5門學科成績均在4分以上(含),其中包括修習「英文語言與文學」須達5分以上(含)或者語言習得英文學科6分以上(含)。IGCSE同等成績亦可。
於英語系國家(英、美、加、澳、紐)居住並求學超過3年以上,符合此項者請提交在校成績單證明。
於非英語系國家居住並求學超過3年以上,符合此項者請提交在校英語成績單證明。
四、派外人員子女入學申請由審查小組審查之。審查小組至少由教務主任、國際交流處(以下稱國際處)主任、DP課程協調員、教務處註冊組長、國際處國際課程實驗研究組組長及1名IB實驗班學科教師代表組成,並視需要增設浮動委員數名,由校長召集之。
五、審查小組進行入學審查應衡酌其國外居留時間、駐在國教育條件及在校成績表現。若審查小組認為不適合實驗班課程,得不同意其申請。
六、申請者如欲申請進入本校普通班,則另案召開審查會議。
七、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