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臺中市立崇倫國民中學輔導工作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九十七年度推動友善校園實施計畫。

二、臺中市執行友善校園工作計畫。

三、本校訓輔工作實施計畫及發展需求。

貳、目標:

輔導工作除依據法令規章辦理之外,依本校發展需求達成下列目標:

一、協助學生快樂成長與有效學習。

二、協助家長增進親職管教知能。

三、協助教師發揮專業有效教學。

參、實施原則:

一、輔導活動為學校教育核心工作。

二、教師為實施輔導活動的基本人員,應透過教學活動情境與教育活動中實施。

三、輔導活動配合學校活動進行,並和【導師時間】、【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彈性課程】、【輔導活動】等科目配合。

四、輔導活動包括『生活輔導』與『學習輔導』兩項,採【個別輔導】與【小團體輔導】或【團體輔導】的方式實施。

五、『生活輔導』有關工作與訓導處配合;『學習輔導』有關工作與教務處配合。

肆、實施方式 :

一、以觀察、調查、測驗、諮商、診斷等方式了解學生,以為輔導教學之參考。

二、以報告、學習單、影片欣賞、宣導與分享、表演、參觀、繪圖、工作、討論、競賽等方式,透過各科教學情境達到輔導目的。

三、著重學生個別差異與需求,尊重個別發展。

四、以小團體輔導或團體輔導方式,發展群性,培養服務人群、合作互助的精神,啟迪高尚情操,培養向上意識,美化人生。

五、充分利用諮商、角色扮演、心理測驗等技巧來達成輔導目標。

伍、行政組織:

一、校內輔導與各處室協調整合。

二、校外重視社會資源應用。

三、【友善校園執行小組】組織架構及運作模式。

陸、空間規劃:

◎辦公室×1

◎諮商室×2

◎團諮室×1

◎資源教室×3

柒、 年度輔導計畫:

捌、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支應。

玖、獎勵:依據臺中市市立中小學教職員獎勵要點辦理。

拾、本計畫未盡事宜,得適時增修,並在導師會議宣布。

拾壹、本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並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