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推動雙語教育,且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專任教師。
(二)報名成員現服務於本市雙語教育學校、雙語教育前導學校或國民中小學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學校,且推動雙語教育至少滿1年(計算至113年12月31日)。
三、每人最多報名二類別,其中雙語教學類或創意教案類,每人僅能擇一報名。
四、積極條件:從事雙語教育盡心盡力,品行操守端正,有具體成效,能充分發揮專業精神及教育愛,具有推動雙語教育之具體事蹟,就下列四類報名:
(一)雙語教學類(報名人數1至6人為限):從事創新雙語教學與應用,能提升教學效能,具有特殊貢獻者。
(二)創意教案類(報名人數1至6人為限):從事雙語課程研發,能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具有特殊貢獻者。
(三)雙語社群專業發展類(報名人數3至6人為限):從事雙語社群帶領,能提升社群運作成效,具有特殊貢獻者。
(四)行政支持與情境營造類(報名人數3至6人為限):從事雙語情境營造,能有效提升學生雙語學習情境,具有特殊貢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