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書 室 閱 覽 及管 理 辦 法
苗栗縣照南國民小學圖書室閱覽及管理辦法
一、開放時間
1. 學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5:30 (中午休館)。
2. 寒暑假: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
3. 對 象:本校教職員、學生及義工。
二、借書辦法
1. 借閱書籍,需由本人親自攜帶借書證到圖書館辦理。
2. 學生、志工借書:每次最多借出5本,借期14天,於二星期內歸還。
3. 教職員工借書:每次最多借出40本,借期30天,於一個月內歸還。
4. 未經登錄編目整理之新書,概不借出。
5. 學期結束前一週請注意歸還通知,未到期之圖書仍須歸還,以利清點。
三、還書辦法
1. 歸還書籍,需由本人親自攜帶借書證到圖書館辦理,請勿直接放回書架上。
2. 當天借閱的書籍不可當天歸還,因此借書時需慎選。
四、逾期辦法
1. 借閱逾期未歸還者,停止其借閱權利 ﹔逾期歸還後,當日起7天後才可借閱。
2. 逾期一本時,就無法借閱其他書籍,必須先還清逾期的書才可借閱,所以要注意自己借書期限,若忘記還書期限可向圖書館工作人員查詢。
五、遺失與賠償辦法
1. 苗栗書香卡:遺失時請向設備組長辦理補發,收取工本費65元。
2. 校內紙卡:書香卡遺失而不辦理補發的學生,可向設備組長辦理校內紙卡,不收取任何費用,但是一學年只能申請一次。
3. 書籍:
A. 借用人應負保管責任,若有圖書污損、遺失,借閱人須購買相同圖書歸還或以市價賠償。
B. 為維護所有讀者權益,讀者不可自行購買類似書籍,亦不可自行攜帶書籍賠償。
六、班級閱讀課辦法
1. 因圖書室場地空間有限,各班級請依「班級閱讀課表」使用圖書館。
2. 班級使用圖書室,應提早整隊進入圖書室,並指導學生遵守規則。
3. 圖書室最多只能容納二個班級的學生,切勿任意再擠入第三個班,以免影響閱讀品質及人員管理。
4. 班級導師於下課離開前,應指定學生協助整理工作之檢視。
七、圖書室使用規則
1. 圖書室採開架式陳列,使用者可自行取閱,閱畢請放回原位,無法歸位時請交由管理人員處理。
2. 未經辦妥借書手續,不得將書攜出圖書館外。
3. 書籍刊物閱畢,須放回原處排列整齊,不可任意排放。
4. 個人之書包、提袋、書籍、零食、飲料等物品請勿攜入館內。
5. 請保持館內清潔,不亂丟雜物紙屑,不塗抹桌椅。
6. 保持肅靜,不可朗誦、喧嘩、聊天、嬉戲、追逐等。
7. 進出圖書館請輕步慢行,就坐、離坐請輕移坐椅,不可將坐椅阻住通道。
8. 愛護書籍,小心翻閱;不得圈點、評註、折角或毀損。
9. 發現書籍有破損或脫頁現象時,請送交圖書管理人員處理。
10. 若有破壞圖書館閱覽秩序者,管理人員得令其離館;若經勸止仍不聽從者,得移請訓導處處理,並停止其使用圖書館權利。
八、本計劃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