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書 室 閱 覽 及管 理 辦 法

苗栗縣照南國民小學圖書室閱覽及管理辦法

 

一、開放時間

1.    學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5:30 (中午休館)。

2.    寒暑假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

3.    對  象:本校教職員、學生及義工。

 

二、借書辦法

1.    借閱書籍,需由本人親自攜帶借書證到圖書館辦理。

2.    學生、志工借書:每次最多借出5本,借期14天,於二星期內歸還。

3.    教職員工借書:每次最多借出40本,借期30天,於一個月內歸還。

4.    未經登錄編目整理之新書,概不借出。

5.    學期結束前一週請注意歸還通知,未到期之圖書仍須歸還,以利清點。

 

三、還書辦法

1.    歸還書籍,需由本人親自攜帶借書證到圖書館辦理,請勿直接放回書架上。

2.    當天借閱的書籍不可當天歸還,因此借書時需慎選。

 

四、逾期辦法

1.    借閱逾期未歸還者,停止其借閱權利 逾期歸還後,當日起7天後才可借閱。

2.    逾期一本時,就無法借閱其他書籍,必須先還清逾期的書才可借閱,所以要注意自己借書期限,若忘記還書期限可向圖書館工作人員查詢。

 

五、遺失與賠償辦法

1.    苗栗書香卡:遺失時請向設備組長辦理補發,收取工本費65元。

2.    校內紙卡:書香卡遺失而不辦理補發的學生,可向設備組長辦理校內紙卡,不收取任何費用,但是一學年只能申請一次。

3.    書籍:

A.    借用人應負保管責任,若有圖書污損、遺失,借閱人須購買相同圖書歸還或以市價賠償。

B.    為維護所有讀者權益,讀者不可自行購買類似書籍,亦不可自行攜帶書籍賠償。

 

六、班級閱讀課辦法

1.    因圖書室場地空間有限,各班級請依「班級閱讀課表」使用圖書館。

2.    班級使用圖書室,應提早整隊進入圖書室,並指導學生遵守規則。

3.    圖書室最多只能容納二個班級的學生,切勿任意再擠入第三個班,以免影響閱讀品質及人員管理。

4.    班級導師於下課離開前,應指定學生協助整理工作之檢視。

 

七、圖書室使用規則

1.    圖書室採開架式陳列,使用者可自行取閱,閱畢請放回原位,無法歸位時請交由管理人員處理。

2.    未經辦妥借書手續,不得將書攜出圖書館外。

3.    書籍刊物閱畢,須放回原處排列整齊,不可任意排放。

4.    個人之書包、提袋、書籍、零食、飲料等物品請勿攜入館內。

5.    請保持館內清潔,不亂丟雜物紙屑,不塗抹桌椅。

6.    保持肅靜,不可朗誦、喧嘩、聊天、嬉戲、追逐等。

7.    進出圖書館請輕步慢行,就坐、離坐請輕移坐椅,不可將坐椅阻住通道。

8.    愛護書籍,小心翻閱;不得圈點、評註、折角或毀損。

9.    發現書籍有破損或脫頁現象時,請送交圖書管理人員處理。

10.  若有破壞圖書館閱覽秩序者,管理人員得令其離館;若經勸止仍不聽從者,得移請訓導處處理,並停止其使用圖書館權利。

 

八、本計劃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