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組織、計畫與宣導 

子標準 1-1:

成立交通安全教育推動組織,定期召開委員會議,規劃、檢討與改進交通安全教育有關事宜(10分)

1.組織辦法與架構完整, 成員擴大至校外人士,定期召開會議,紀錄完整。 

2.訂定實施計畫與相關執行辦法或要點,並就計畫推動情形進行檢討、考核。 

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民小學交通安全委員會組織要點.pdf
img-715101020.pdf

溪內派出所員警不定時到校進行訪視聯繫。 

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pdf

每學期初與期末召開會議,檢討執行狀況。 

子標準 1-2:教師交通安全教育知能強化效益 (9分) 

1.召開全校教職員交通安全教育座談會,並就相關意見或決議事項進行追踪、檢討。 

2.辦理交通安全教師研習、示範教學等教師增能多元學習活動,並進行成效檢討與回饋。 

3.各校80%以上教師參加交通安全數位課程或研習,每學年4小時以上 

每學期於校務會議上,針對通安全議題進行討論。 

依據交通安全會議決議事項,校門口設置幸福巴士候車區

每學期辦理校內教師交通安全研習

承辦人每年參加教育局辦理之交通安全研習

子標準 1-3:向家長及社區民眾進行交通安全宣導 (6分) 

利用座談會、網路、活動、公布欄等多元型式或管道向家長與社區民眾進行宣導。 

於家長大會時進行宣導 

於家長大會時進行宣導 

校園張貼交通安全海報

於運動會時設置宣導專區(包含交通安全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