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職掌


輔導主任工作職掌


  1. 秉承校長之指示,擬訂輔導工作實施計畫及年度預算。

  2. 擬具輔導工作實施步驟,並執行輔委會決議事項。

  3. 分配並督導輔導室同仁執行工作。

  4. 從事輔導工作改進之研究。

  5. 直接或間接執行各項測驗計畫,並領導有關人員進行統計,分析研究工作。

  6. 統籌召開及出席各項會議並執行相關業務:

    • 輔導工作委員會。

    • 輔導室處室會議。

  7. 其他校內各項委員會。

  8. 設置與充實輔導工作設施。

  9. 聯繫校外有關資源,並爭取其協助。

  10. 其他有關輔導工作事宜。

輔導教師工作職掌


  1. 辦理輔導工作行政事宜。

  2. 執行各項輔導工作計畫。

  3. 從事各項專業諮商及諮詢工作並執行相關行政業務。

  4. 統籌規劃並執行各項測驗相關行政業務。

  5. 學生資料之建立、整理、保管與運用。

  6. 學生基本資料函索、轉移及彙整。

  7. 升學就業輔導等資料之蒐集提供及編訂刊物。

  8. 統籌規劃編輯出版輔導室刊物。

  9. 各項活動檔案或紀錄之整理與保管。

  10. 研究輔導工作之改進。

  11. 參加有關進修及研習活動。

  12. 執行各項交辦事宜。

特教組 工作職掌


  1. 依據職業學校法、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就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鑑定安置證明者提供特教服務,以培育職業、社會個人適應的能力,使其成為獨立自主的國民。

  2. 培養學生日常生活知能與良好人際互動,增進生活及社會適應能力,以成為獨立自主之國民。

  3. 依據學生之能力與興趣,培養學生汽車美容、商品整理實務、餐飲實務等基本工作知能,強化職業適應能力,奠定學生獨立謀生之能力。

  4. 陶冶學生敬業樂群、勤奮合作之職業道德,培養正確之人生觀、價值觀,以適應現代社會。

  5. 培養學生社交及休閒能力,做好生涯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