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障礙係指中樞神經功能異常,導致在聽、說、讀、寫、算及推理等方面的學習或運用上有顯著困難,這種學習上的困難現象並不是直接由感官的缺陷、智能障礙、情緒困擾、環境文化等因素造成的。在學校如果發現學生在智力上是正常的,但是在知覺能力、記憶力以及思考、概念形成、解決問題等能力有缺陷,而使得學生閱讀、書寫、數學等方面的表現上有一項或多項困難時,則應懷疑學生可能是學習障礙,但這樣懷疑應經過更精確的專業診斷後才能確定。
- 智力一般在正常或正常以上,感官敏銳程度正常。
- 智力正常,但是學習成就低下,也就是潛在能力與實際學習效果有顯著的差距。
- 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即個體本身不同能力間的差異大,某些能力還不錯,但是某些能力非常低落,造成令人難解的能力差距。
學習障礙有各種不同的類型,每一類型又有不同的特徵。
- 閱讀障礙:認字或閱讀理解方面困難,經常認錯字或字義混淆,這類學生往往聽的能力比讀的能力好。
- 書寫障礙:寫字和寫作困難,往往此類學生口語表達要比書寫表達還要好。
- 數學障礙:運算能力、數學概念、數學問題解決等能力差。
- 記憶力障礙:短期記憶或長期記憶有困難,聽過或看過的東西不容易記住或回憶。
- 知動障礙:知覺異常,辨識、確認等能力差,視覺收訊、聽覺收訊、運動感覺、平衡感覺收訊困難,常有聽而不聞、視而不見等狀況,大動作或手部精細動作協調能力亦差。
- 思考障礙:無法將學習內容分類、組織或統整。
- 口語障礙:語音辨識、文法句型運用、口語理解均有障礙。
- 注意力不集中或過動現象:學習障礙學生雖然可能有注意力不集中或過動、衝動等現象,但主要是由於不當的教材或教學法所造成。
學習障礙學生無法靠藥品或任何速成的療法來治療他們,唯有提供適當的教育、運用有效的教學策略,才能彌補他們的缺陷。
- 瞭解學習障礙學生障礙和能力並存的特質,接納他們的缺陷,發掘它們的能力,也認清雖然學生的學習成就低落,但仍隱藏著待發揮的能力。
- 協助學習障礙學生認識自己並不是全面的不如人,讓他看到自己隱藏在障礙下的能力,以建立學生的自信心。
- 瞭解學生的內在能力:先評量學生的優缺點,訂定學習基準線,針對他們的能力提供教材。
- 利用多感官的教學:學習障礙學生因有知覺障礙,在教學時利用各種感官如:視、聽、觸及運動知覺的教學可協助學生容易接受訊息。
- 提供結構化的學習情境:學習情境如果是結構化、規律、無刺激物,可以幫助學習障礙學生減低分心、衝動的問題,提高學習效果。
- 實施補救教學:針對學習障礙學生的學科提供補救教學,並且教學生有關組織、自我指導、解決問題的技能。
- 提供適當的安置方式,學習障礙學生可以安置在普通班,部份上課時數到資源班接受補救教學,同時提供適合於學生學習的教學情境及教學設備。
- 利用工作分析法將學生所要學習的技能細分成小步驟,讓學生容易學習,減少挫折。
- 運用彈性評量如延長考試時間,減少試題,老師唸出試題,學生以口語答題等來測驗學生真正的能力。
- 彈性調整學習障礙學生作業的數量或方式,如作業減量、以電腦打字代替手寫或以口頭報告代替書面報告等。
- 給予適當的期待,避免要求太鬆或太嚴,減少他們自暴自棄的機會。
- 說話的語氣堅定、溫和,多用鼓勵,建立他們的自信力。
- 給予明確且具體的指導,避免學習障礙學生誤解意思。
- 鼓勵學習障礙學生參與學校各項活動,建立自信心。
- 幫助班上學生瞭解學習障礙的特質,以改善學習障礙學生的人際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