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召開全校教職員交通安全教育座談會,並就相關意見或決議事項進行追踪、檢討。
1-2-2
辦理交通安全教師研習(含交通安全數位課程或研習,每學年有80%以上教師參加至少4小時)、示範教學等教師增能多元學習活動,並進行成效檢討與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