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宣導

學校周邊交通事故熱點

公安路眉山路口4件

眉山路3件

公安路3件

兒少騎乘電輔自行車讓傷亡3年倍增2倍

靖娟基金會公布112年兒少事故新聞分析,扣除兒虐、性侵等類別,交通事故仍為兒少死傷的主要原因,發生79件案件中,造成133名死傷。與3年前相比,電動輔助自行車的兒少死傷數,從51人增加至去年1至11月的111人死傷,不僅死傷數成長兩倍,更創新高。提醒同學騎乘電輔自行車務必戴安全帽,遵守交通規則小心騎車。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上下學途中遇到交通事故請掌握事故處理流程,除保持冷靜立刻報警之外,應立即回報家長及學校,尋求協助處理。電話:25562409#120

16歲男「無照又闖紅燈」

16歲黃姓男子112年9月27日無照駕駛自小客車,行經中清路與中山路口時闖紅燈,直接從後方撞上在待轉區停等紅燈機車,造成1死1傷悲劇。警方呼籲駕駛汽機車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遵守交通號誌,行駛至有交通號誌或多向交叉路口時應減速慢行,並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且勿無照、未依號誌或超速駕駛。

違停駕駛突開車門擊落來車

大里區瑞城國小於112年9月25日上午發生家長違停左側開門狀及後方來車事件,駕駛或乘客未依兩段式開門、未注意行人及其他車輛等未依規定開關車門因而肇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例第56-1條,可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不禮讓行人最高罰6000元

為了擺脫台灣的「行人地獄」惡名,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4條修正案,6月30日起正式生效實施。新法規定只要斑馬線有行人,汽車駕駛人不與禮讓,最高可開罰6000元;而且肇事導致人受傷或死亡最高可處3萬6000元罰鍰。請同學提醒家長務必小心注意,以免誤觸法規讓荷包大失血。

大型車內輪差VR虛擬實境

內輪差為車輛進行轉彎時,前後輪為不同路徑,其中內側前輪畫出的圓範圍較大,後輪畫出圓範圍較小,導致半徑不同,前、後兩輪的差距稱為內輪差。車輛越大,內輪差也越大。 前後輪轉彎半徑差異,常造成視線死角,若未察覺車旁人車,容易發生傷亡憾事。

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納管

交通部於111年11月28日發布「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自111年11月30日起,將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為電動自行車)正式納管,2年內(113年11月29日前)車輛須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始可上路騎乘,也須符合未滿14歲不得騎乘、不得擅自改裝、時速上限25公里等相關規定。

路上行走  勿用手機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近年陸續在車流頻繁道路,設置「路上行走、勿用手機」警示牌,提醒低頭族注意路況。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0條規定,禁止騎車和開車時使用手機;行人穿越馬路滑手機,影響交通,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300元罰鍰。將持續宣導,穿越道路應遵循號誌指示行走並隨時注意來往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