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報名及審查:6/20(五)09時至11時
集體通訊報名:06月19日(四)10時~6月26日(四)15時
現場報名:06月29日(日)9時-16時
寄發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07月04日(五)
未收到通知單查詢:07月07日(一)17點前逕向各招生學校洽詢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07月09日(三)
放棄錄取資格:07月14日(一)12點前
分北、中、南3區辦理招生,各區限報名1所五專學校(一區一校)。
高級中等學校各就學區免試入學及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可同時報名,但二者皆錄取時,僅能擇一報到。
應屆、非應屆畢業生及具同等學力者皆可報名。
特種生不用寫一般生報名表,會自動產生兩種身分報名資料。
原住民學生(含通過族語認證)不用提供佐證資料,會自動進行查核。
各項目應於國中就學期間且至114年05月14日(含)前取得為限。
服務學習
若無幹部或小老師可加分者,服務學習時數達56小時亦可滿分。
日常生活表現
無小過以上處分:無論是否有銷過,只要有就不符合。
體適能
檢測門檻之標準,依教育部體育署之規定為中等(即PR值25%)以上(含金牌、銀牌、銅牌)。
持有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學生之證明,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或持有公立醫院證明為重大傷病、體弱之學生,考量學生身心發展差異及就學權益,將比照3項達門檻標準者得6分。
體適能成績採計應擇一次檢測(同一天)成績完整使用。
技藝優良:自112學年度起修改「技藝優良」積分採計方式,原以技藝教育課程成績採「(上、下學期)總平均」,修改「以單一學期之百分制成績擇優採計」。
弱勢身分
證明文件需在有效期限內(涵蓋報名期間114/06/19~114/06/26)
其他(全民英檢):
由各五專招生學校自行訂定,亦可不訂。
本項目積分上限為5分。
採計自國中就學「後」至114年05月14日(含)前取得之證明文件為主。
可採用簡章所示專用格式:《五專入學專用聯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
學生生涯發展紀錄手冊
《生涯發展規劃書》
「家長意見」
「導師意見」
「輔導教師意見」
均勾選五專
北區、中區、南區同一天辦理,故同時被多區通知到現場時,僅能擇一所招生學校參加現場登記分發。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須攜帶學歷(力)證件正本,通知單、身份證。
特種生會收到兩種身分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