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03月05日(四)~03月07日(六)
准考證寄發:04月10日(五)
教育會考:5月16日(六)、5月17日(日)
寄發成績:06月05日(五)
考試說明時段,考生不得提前翻開試題本,亦不得提前書寫、劃記、作答。
入座後,准考證至於桌面,檢查准考證、答案卡(卷)、桌腳貼條的「准考證號碼」是否相符。
正式考試鐘聲響起,應於試題本封面□□處填入准考證末兩碼。
考生不得故意損壞試題本,且應保持答案卡(卷)之清潔與完整。
融合知識與素養
貫通基礎與應用
錄取門檻
比序項目積分及順序
1.多元學習表現項目總積分
2.會考總標示(總積點)
3.各科標示比序
呈現整體(閱讀及聽力)能力等級,並分列閱讀及聽力的等級描述,以提供學生學力資訊。
遲到20分鐘不得入場
正式開始後30分鐘內不得離場
評量學生運用數學知識解題,並表達其解題思維過程與說明理由的能力。
選擇題作答區,需以2B鉛筆書寫。
非選擇題作答區,需以黑色墨水的筆書寫。每格大小為12cm*12cm。
需依照規定寫在相對應作答區內,否則不予計分:作答超出作答區,僅以作答區內之內容進行評分。
建議標示作答順序,並將作答內容劃分區塊,充分利用作答區。
違規卷包含學生洩漏私人身份(如:姓名、准考證號)、劃記與題目無關的文字、圖形或符號,該科則不計列等級。(連選擇部分都0分)
若作答時自行在試題圖形上標示的記號,在作答時需要用到,則需將題目圖形畫在作答區內,以利閱卷委員進行評分。
評閱學生解題過程中擬定「策略」的適切 性,及過程「表達」的合理、完整性。
「策略」是指學生察覺題目條件要素,將題目轉化成數學問題並擬定解題方法。
「表達」是指解題過程的呈現與步驟間合理性的說明。
必須仔細閱讀完整試題後,撰寫一篇文章。
從第一頁右邊第一行開始作答,並不得要求增加答案卷作答。
未用本國文字書寫(正體字)。
未用黑色墨水的筆書寫(建議使用0.5mm〜0.7mm之筆尖,且不得使用鉛筆)。
書寫內容超出答案卷格線外框。
於答案紙上透露私人身分。
污損答案卷,或於答案卷上作任何標記。
另針對使用詩歌體、完全離題、只抄寫題目或說明及空白卷等考生,因無法判斷其寫作能力,給予其零級分。
評量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