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校園安全,避免閒雜人士及不良分子進入校園,並保障幼生接送安全,接送幼兒方式請依照本園接送辦法辦理,感謝您的配合。
1.接送卡:若由校外安親、才藝班接送及上課後留園者,進出校園請出示接送卡,並以接
送卡接送幼兒,如需製作接送卡請於開學一週內將繳交接送者的一吋照片一張,照片後面請註明幼兒姓名、接送者姓名。若由校外安親、才藝班接送,請務必填妥接送委託書並交給各班老師,同時請安親及才藝班接送老師繳交照片製作接送證。
2.上學:
(1)請家長於早上7:30至7:50間將寶貝送至仁義街側門交給幼兒園值班老師,為寶貝安全考量,請不要提早於7:30前單獨將寶貝留在校園。
(2)每日準時帶寶貝入園,幼兒園均安排不同教學活動,基於校園安全考量,仁義街側門於7:50準時關門,請家長配合。
(3)若家長有事需與班級教師聯繫,請善用校園通APP或直接電聯教師。
3.請假:若幼兒有請假需求,請事先或當日早上8:30前來電與教師聯繫, 或至校園通APP請假。
4.臨時接送:
(1)非上下課時間,如有急事請先電聯班級教師:
總機:2857-8087轉星星班188、月亮班168、太陽班118、彩虹班313
專線:2857-5431(園主任)
(2)請至集賢路校門之警衛室,警衛會代為通知教師。若要進入校園請換證件並配合穿背心後,經由警衛人員同意按照指示進入。
5.放學:
(1)每日4:00於仁義街側門前川堂統一放學,參加課後留園幼兒請家長配帶接送證到集賢路警衛室進入,再到教室接孩子回家。
(2)校外安親班及才藝課幼兒接送:
*請家長簽委託書告知教師。
*接送者請製作接送卡,並依幼兒園接送制度辦理。
*當接送人員請假,請安親班及才藝課機構代理人員帶原接送卡及可證明該代理人為機構員工之證明接幼兒。
1.依據:
教育部最新頒布之「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1條條文規定,「教保服務人員受幼兒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委託協助幼兒用藥,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之藥品為限,其用藥途徑不得以侵入方式為之。」
2.託藥措施與辦法:
為確保幼兒用藥安全,維護幼兒身體健康,以下幾點請家長協助配合,提供更優質與安全的幼兒園環境。
(1)入學時需請家長(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填寫「委託餵藥同意書」。
(2)幼兒在園期間如需園方協助用藥,請家長務必詳細填寫:
A.個人的「託藥單」(紙本或電子擇一),並附上「醫師處方箋」。
B.內容包括:託藥人(幼兒姓名、家長簽章)、託藥時間、方式、份量以及注意事項等,醫師開立之藥單請一併附在藥包內,以做為幼兒用藥之依據;若託藥之用藥內容、日期與處方箋不符,不予協助用藥。
C.不接受口頭託藥。
(3)老師受幼兒之法定代理人委託協助幼兒用藥,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之藥品及以醫師處方藥為限,恕不協助幼兒服用市售成藥,或長期 服用之營養保健食品以及沒有醫囑的藥物,且其用藥途徑不得以侵入方式為之。
(4)若家長有託藥需求,請於早上來校時,備好當日所需份量,附上託藥單及處方箋(醫師開立之藥單)後,並填妥託藥單(紙本或電子擇一)交給老師,電子託藥單也請告知老師。
(電子託藥單路徑:新北校園通APP-電子聯絡簿-餵藥)
(5)請家長需先填妥幼兒託藥同意書,始得餵藥,若未填寫託藥單,依規定老師不得為幼兒餵藥。
(6)老師僅受託協助家長幫助幼兒用藥,不負任何醫療責任。
(7) 幼兒在園若有身體不適的現象,會立即與家長聯絡,請務必盡速接回照顧並就醫診察。
(8) 幼兒餵藥之託藥單,附錄於家長手冊請妥善保存,若有需求請自行影印使用或於幼兒園網頁下載。 託藥單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