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電腦教室管理規則

彰化縣舊館國民小學電腦教室管理規則

為加強電腦教室之管理與維護,延長電腦使用年限,並充分利用電腦,使能符合資訊教學上之需要,特訂定本規則。

  1. 上課前,每位同學先行檢查自己使用之電腦是否損壞,如發現故障或損壞,立即報告任課老師或電腦教室管理老師,切勿任意操作,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壞。

  2. 電腦教室內的各項設備應妥善使用,不得任意塗畫、敲打、移動、拆裝或重新組合。若故意損壞除應負賠償責任外,並依校規處分。

  3. 禁止攜帶任何飲料或食品進入電腦教室。

  4. 未經任課老師同意,嚴禁利用電腦操作電動遊戲程式。

  5. 不得列印與課程不相關之資料。

  6. 在教室內應保持肅靜,不得嬉戲、喧嘩。

  7. 未得電腦教室管理教師核准,不得將非關課程或作業資料存入硬式磁碟中,亦不得自行清除硬式磁碟內所儲存之檔案。

  8. 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拷貝學校之磁片及任何套裝軟體,違者應負法律責任。

  9. 當電腦教室環境溫度超過26度時,請先開啟冷氣,等到環境溫度降至26度以下再開機,以延長電腦使用年限。

  10. 使用者在離開電腦教室以前,須先執行正確關機程序關閉電腦,並將設備回歸定位,廢棄資料及物品一律投入垃圾筒內,以維室內整潔。

  11. 使用完畢後,各班負責同學協助教師檢視設備數量,關妥門窗。

  12. 未盡事宜悉遵電腦教室管理老師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