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英語時事數位學習內容,已置於國家發展委員會雙語資源網(網址:https://bilingual.ndc.gov.tw/)「時事脈動」項下,可逕自下載(流程圖請詳附件)運用,以強化公務人員英語力。
二、雙語資源網另有「專業課程」及「學習資源」項目等豐富資源供選讀。
附件-雙語網站_另存音檔之流程
有關國內進修費用補助,現行本辦法僅就公餘進修訂有補助規定, 基於國家重大政策需要,培育優秀專業人才,增訂選送國內於辦公時間進修之公務人員得經行政院專案核准補助之規定,另配合機關名稱變更及省政府虛級化,爰修正本辦法第三條、第八條、第九條, 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配合機關名稱變更,將「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修正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修正條文第三條)
二、增訂因應國家重大政策需要,選送國內全時或部分辦公時間進修之公務人員經行政院專案核准者,得予以補助,及選送公餘進修公務人員經行政院專案核准者,不受補助上限限制之規定。(修正條文第八條)
三、配合省政府已虛級化及實務運作,修正準用本辦法規定之 機關範圍。(修正條文第九條)
附件-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第三條、第八條、第九條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依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第3款、第5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及考試院、行政院110年6月29日令規定辦理留職停薪者,得由各機關視預算經費運用情形酌予補助英檢測驗費,並宜俟其回職復薪後,再予核發。
附件-人事行政總處公文.pdf
公文內容節錄如下:
......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從事進修,惟該等人員未有在職之事實,仍非屬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以下簡稱訓練進修法)第8條、第12條第1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所稱「公餘進修」及「部分辦公時間進修」之範疇,爰不得據以申請進修費用補助。至於公務人員於核准進修期間,經依留職停薪辦法規定辦理留職停薪,並依前開銓敘部函釋繼續進修者,服務機關得本於權責依當學期未留職停薪前之在職日數比例計算,依訓練進修法及其施行細則之進修補助相關規定給予部分費用補助。
附件1-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pdf
附件2-停止適用之歷次函釋.pdf
公文內容節錄如下:
茲為鼓勵公務人員增進個人知能、追求自我成長,並考量留職停薪期間係保留職缺,且未支薪,故放寬公務人員依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及考試院、行政院110年6月29日考臺組貳一字第11000043021號、院授人培字第11000015392號令等辦理留職停薪者,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從事進修,惟權責機關仍應就個案實際情形審究有無留職停薪原因消失之情形,如有留職停薪原因消失之情形,應依留職停薪辦法第7條第4項規定通知其回職復薪;又其回職復薪後,倘符合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亦得於回職復薪後,再以進修事由辦理留職停薪。
附件-銓敘部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