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北北桃生活圈通勤票新臺幣(以下同)1,200元預計於112年7月1日實施,因係於30天內可無限次搭乘生活圈內之公車、客運、捷運、臺鐵及公共自行車等運具,爰於實施期間交通費補助如下:
(一)員工居所位於基北北桃且交通費補助係核發4級1,260元者,每月調整為1,200元【隔日制(輪一休一)每月核發800元】;至居所位於基北北桃以外者,每月維持核發1,260元【隔日制(輪一休一)每月核發840元】。
(二)破月計算方式:實施週休二日制以1,200元除以21日計算每日金額,隔日制(輪一休一)以800元除以14日計算每日金額,元以下四捨五入,以上每日金額均為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