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

彰化縣立溪陽國中108學年度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一、依據

1.環境教育法第19條,公立國民中小學每年必須辦理4小時之環境教育。

二、計畫目標

1.全校式參與環境教育課程活動。

2.發展鄰近景點配合節能減碳宣導。

3.校本課程融入環境教育。

4.提升教職員工生環境教育素養。

三、實施對象

本校全體教職員工37人,學生233人,共計270人

四、執行日期

自108年起辦理一系列環境教育課程活動

五、活動規劃

1.行政院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環境教育課程--7月19日。

2..羅東林業文化園區--9月12日

六、工作分配

1.由學務處體衛組統一規劃辦理。

2.三年級校外教學安排環境教育地點。

3.體衛組爭取行政院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環境教育課程,並獲選。

4.訓育組聯絡大有社區,但該計畫暫停一年。

5.利用課堂時間,由環境教育指定人員辦理演講。

七、預期效益

1.完成教職員工生每年環境教育研習時數四小時達100%。

2.落實日常生活中推動環境保護的內涵。

3.藉由各個單位課程,了解環境教育重要性。

4.推動環境教學,促進學生對環境的體認。

八、經費來源

1.爭取免費課程,無須任何經費,若需交通費由本校自籌。

九、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