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
彰化縣立溪陽國中108學年度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一、依據
1.環境教育法第19條,公立國民中小學每年必須辦理4小時之環境教育。
二、計畫目標
1.全校式參與環境教育課程活動。
2.發展鄰近景點配合節能減碳宣導。
3.校本課程融入環境教育。
4.提升教職員工生環境教育素養。
三、實施對象
本校全體教職員工37人,學生233人,共計270人
四、執行日期
自108年起辦理一系列環境教育課程活動
五、活動規劃
1.行政院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環境教育課程--7月19日。
2..羅東林業文化園區--9月12日
六、工作分配
1.由學務處體衛組統一規劃辦理。
2.三年級校外教學安排環境教育地點。
3.體衛組爭取行政院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環境教育課程,並獲選。
4.訓育組聯絡大有社區,但該計畫暫停一年。
5.利用課堂時間,由環境教育指定人員辦理演講。
七、預期效益
1.完成教職員工生每年環境教育研習時數四小時達100%。
2.落實日常生活中推動環境保護的內涵。
3.藉由各個單位課程,了解環境教育重要性。
4.推動環境教學,促進學生對環境的體認。
八、經費來源
1.爭取免費課程,無須任何經費,若需交通費由本校自籌。
九、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