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召開全校教職員交通安全教育座談會, 並就相關意見或決議事項進行追踪、檢討
全校教職員開交通安全座談會
1-2-2 辦理交通安全教師研習、示範教學等教師增能多元學習活動,並進行成效檢討與回饋
(含80%以上教師參加交通安全數位課程或研習,每學期2小時以上)
生教組長研習證明
薦派老師參加自行車研習
老師參加校內實體交通安全研習
老師參加校內實體交通安全相關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