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校長擔任主任委員,一級主管及有關職務人員為委員,組織健全。
1-1-2聘請校外、社區(地區)交通單位關心或愛心人士為委員或顧問。
1-1-3.每學期初、學期末召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針對交通安全教育事項實施審查及檢討並規劃交通安全教育相關事項。